贡觉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贡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川藏铁路项目(主线)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0-1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川藏铁路项目(主线)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顺利实施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贡觉县境内)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拟

征收莫洛镇、则巴乡、罗麦乡集体土地142.98亩,使用国有土地1075.42亩。经贡觉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依法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地范围

拟征收集体土地位于莫洛镇插托村、泽仁本村,则巴乡果龙村、夏日村,征地面积142.98亩;使用国有土地位于莫洛镇插托村、泽仁本村,则巴乡果龙村、卫通村、夏日村,罗麦乡古巴村,面积为1075.42亩(详见附件),具体以实际现状调查数据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贡觉县境内)项目建设。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一)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按照《昌

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昌都市各县(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昌政发〔2021〕9号)的标注执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

(二)被征地群众安置。被征地群众养老保险按照《西

藏自治区被征地农牧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藏人

社发〔2017〕104号)执行。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由贡觉县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一)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地类,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调查结果登记表应当由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铁建办测量队伍基同确认。请拟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征地单位办理土地征收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登记工作,未如期办理补偿登记的,以土地征收部门调查确认的结为准。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并需报请贡觉县政法委批准,评估工作应当有被征地

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参加。

五、公告时间和其他事项

(一)公告期自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31

(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口的迁入及房屋交易、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关事宜;暂停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审批、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房屋翻(扩)建、装潢等事项。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四)各有关单位(个人)应积极支持土地征收工作,对煽动群众闹事、阻挠土地征收工作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处理,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贡觉县境内)项目征地红线图

贡觉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18

(联系人:陈新峰    联系电话:15089078782)

                                                      

贡觉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8日印发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