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觉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贡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法规范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026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精神,落实中央、自治区、昌都市关于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贡觉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务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是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政务信息公开在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政务服务、保障群众权益中的重要作用,明确1名分管领导统筹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定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公开、申请办理和平台维护,建立内部工作台账,确保信息发布严谨、内容真实、口径一致

二、明确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聚焦职能主动公开,规范申请公开流程,区分不予公开情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该公开的坚决不公开。

(一)主动公开重点内容及责任分工

1.组织机构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公开时限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完成时限:202612月前完成首次规范公开,并长期动态更新

2.规划计划信息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信息,规划实施进展、年度计划及完成情况等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完成时限:按规划编制及实施进度及时公开

3.财政信息:包括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重大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绩效评价等情况

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完成时限:按财政年度及时公开,预决算信息在本级人大批准后20日内公开

4.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包括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项目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信息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完成时限:按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公开,重要节点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更新

5.民生领域信息包括乡村振兴、卫生健康、教育、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处置情况;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招考录用、住房保障、审计统计及规划等重点领域工作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完成时限:按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公开,重大民生政策出台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解读

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

1.申请方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向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优先采用书面形式(信件、数据电文等);确有困难的,可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申请要件。申请应当包含:①申请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特征描述;③所需信息的获取方式和途径。

3.办理时限。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前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的,经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严格不予公开情形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或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但第三方同意或不公开将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予以公开。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履行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过程性信息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优化工作机制,积极回应关切

各单位要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履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职责,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条例全文可通过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或司法部官网www.moj.gov.cn查询)的规定抓好落实。

(一)健全公开平台机制。各单位要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建设,优化栏目设置,统一信息发布入口,提升平台的权威性与便捷性,坚决杜绝空白栏目及信息长期不更新现象。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平台,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确保多平台信息发布口径一致、内容同步。

(二)严格保密审查机制。各单位要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完成保密审查,严禁擅自发布存疑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外,经审查批准一律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完善回应关切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对公众关心的热点、敏感问题及时、准确回应阐释,主动发声、正面引导。对重大政策、重要事项,同步发布解读材料,强化政民沟通,提升政府公信力。

(四)深化政策解读制度。各单位要围绕全县重要政策制定与实施,按职责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同步报送解读材料。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大政策出台前须同步报批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应于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重点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核心内容、适用范围、执行标准及新旧政策差异,推动政策精准落地、有效实施。

附件:1.贡觉县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空表)

2.贡觉县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模板)

3.贡觉县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图



贡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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