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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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觉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责职能

发布时间: 2024-11-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贯彻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完善生态安全防护制度,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领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国土绿化,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承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依法承办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贯彻落实冬虫夏草采集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组织编制冬虫夏草采集计划承担草原改革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全县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推进荒漠化综合治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实施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对调整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提出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

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组织各类自然保护地评审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开展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监督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贯彻执行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统筹林业产业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助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国家标准、地方规范。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和草原行业生态振兴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林木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协调推进林长制实施工作。拟订全县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负责林长制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具体工作。承办县级林长交办的有关事项。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拟订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依规贯彻落实防护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按规定权限,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各级投资和县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全县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上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提出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建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设立申报、规划编制、建设等相关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

(二)与县生态环境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

(三)与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草原保护和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草产业发展政策、草产业技术政策,牵头组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制度,负责指导饲草业发展,指导草种繁育及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林业和草原局与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促进草原保护与草畜平衡、草原畜牧业有机衔接、协同发展。

(四)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特别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负责建立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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