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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联合多部门印发通知:补齐短板弱项释放农牧区消费潜力

2021年03月26日 09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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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以及自治区领导批示精神,近期,自治区商务厅会同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等12部门结合西藏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措施,释放农牧区消费潜力。

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在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方面,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市地对农牧区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对居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车给予补贴支持。

引导汽车生产和流通企业在政府补贴基础上配套予以让利优惠,放大政府补贴效应。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实力强信誉好的经销商和电商平台下沉业务渠道,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释放农村汽车消费潜力。广泛宣传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引导消费者选购新能源汽车,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规模。

推进餐饮行业信息化建设

为提振餐饮消费,西藏大力推进餐饮行业信息化建设,引导餐饮企业建立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重点建设线上餐饮门店,推进“互联网+餐饮”发展,建立完善餐饮行业市场信用体系。

同时,推进餐饮行业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协会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开展甜茶藏面地方标准试点推广工作;推动西藏“老字号”企业和绿色餐饮品牌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建立西藏“老字号”发展体系,通过提供政策支持,开展系统培训、企业评比等活动,培育发展西藏“老字号”餐饮品牌;推动西藏“名小吃”品牌建设,学习借鉴推广“沙县小吃”经验,展示高原“家乡味道”,宣传民族特色美食。

完善农牧区流通体系

此外,西藏不断补齐农牧区消费短板弱项,完善农牧区流通体系,强化农牧区现代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县域标准化仓储冷链设施,支持新建和改扩建标准化农贸市场,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配送中心、物流园区等大型农产品流通骨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县域商贸配送中心、乡镇商贸服务中心、乡村农家店升级改造。

同时,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供销社网点建设实施偏远乡村果蔬配送工程,引导市场主体参与乡村果蔬流通,打通偏远乡村果蔬流通“最后一公里”,保障基本果蔬和常用消费品在乡村及时供给,建立起多主体参与、多种经营形式的乡村果蔬流通网络,推动农牧民膳食结构改善,缩小城乡消费差距,提升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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